全国是否已有25个省份延长婚假
2024-09-28 09:35:06来源:相因网关注度:3
截止2024年9月,全国已有25个省份延长了婚假政策,其中山西省和甘肃省的婚假天数最多,可以享受30天婚假。浙江省也通过了新的婚假规定,将婚假从3天延长到13天。其他省份的婚假天数则有所不同,例如山东、湖北、广东、广西等地执行3天婚假,北京、上海、天津、辽宁等地为10天,吉林、福建、重庆等地为15天,河北为18天。
2024全国25个省份婚假政策
2024年9月27日,《浙江省婚假规定》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其中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13天。下面整理了各地婚假的最新规定,可供参考:
地区 | 天数 | 规定 |
北京 | 10天 |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日。 |
天津 | 10天 |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日。 |
河北 | 18天 |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 |
山西 | 30天 |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三十日。 |
内蒙古 | 18天 |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 |
辽宁 | 10天 |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日。 |
吉林 | 15天 |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五天。 |
黑龙江 | 15+10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 |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 |
上海 | 10天 |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
江苏 | 13天 |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
浙江 | 13天 | 《浙江省婚假规定》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三天。 |
安徽 | 13天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
福建 | 15天 |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
江西 | 18天 |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十五日。 |
山东 | 3天 | 原国家劳动总局和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
河南 | 21+7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 |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 |
湖北 | 3天 |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
湖南 | 3天 | 原国家劳动总局和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
广东 | 3天 | 原国家劳动总局和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
广西 | 3天 | 原国家劳动总局和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
海南 | 13天 |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日。第二十三条规定,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至二日的检查时间。 |
重庆 | 15天 |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天。 |
四川 | 3天 | 原国家劳动总局和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
贵州 | 13天 |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天。 |
云南 | 18天 |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五天。 |
3天 | 原国家劳动总局和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 |
陕西 | 3+10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 |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大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 |
甘肃 | 30天 |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三十日。 |
青海 | 15天 | 《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 |
宁夏 | 10+3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十天婚假,参加婚检的,增加三天婚假。 |
新疆 | 23天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依法办理结婚登 后,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二十天。 |
此外,黑龙江、河南、陕西、宁夏等省份在主动参与婚前医学检查的条件下可以获得额外的婚假奖励,其中河南最长可达28天。这些政策的调整反映了各地对婚假需求的响应和对人口政策的适应。
婚假是否延长到13天
目前来看,浙江确实已经将婚假延长到了13天,且有25个省市对婚假进行了相应延长,且最多有30天。如果想要愉快的休上婚假的话,建议准备好以下材料,即:
- 1. 结婚证:证明你们的合法婚姻关系;
- 2. 单位申请:向所在单位提交婚假申请,说明请假时间;
- 3. 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如适用):若所在省份有此政策,需提供相关证明以申请延长婚假。
婚假延长的政策不仅是一项人性化的福利,更是对传统婚姻观念的一次积极引导。长假使新人有更多时间进行婚前准备,享受婚后的蜜月生活,有助于提升生活质量。此外,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政策也鼓励新人关注自身健康,为未来的家庭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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