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精后代是否有权知道生父

2024-08-23 17:43:41
来源:相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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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精后代没有权知道生父的身份,在中国,使用供精生育的过程中,捐精者的信息是被严格保密的,这是基于对捐精者的隐私保护和避免可能的伦理问题。供精生育遵循双盲政策,意味着捐精者的身份和受精者的信息都不会被公开,参与此过程的医护人员也有义务保证信息不被泄露。此外,参与供精生育的夫妇在开始前会签署《供精知情同意书》,其中明确规定了捐精者不会被告知受精者的身份,同时受精者也不能追究捐精者的确切身份,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双方的隐私安全‌。

供精生育遵循双盲政策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国法律规定了供精试管婴儿的相关程序需坚守互盲原则,包括供精方和不孕夫妇、供精方和后代、供精方和医务人员之间的信息不公开,因此供精生的宝宝无权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

妇使用供精做试管有严格要求

另外,使用供精做试管出生的宝宝一般是找不到亲生父亲的,因为我国不孕夫妇使用供精做试管有严格的要求,不孕夫妇和供精者之间是互盲的,双方都不知道对方的具体信息。

但是如果有一天,这个孩子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是不是似乎在冥冥中多了一份牵挂和渴望呢?如果只是单方的助孕或助孕,这个身世牵涉到第三方的父母亲,如果是接受捐供胚胎的夫妇,涉及的是第四方的父母关系,因为胚胎的血缘父母和孕育的合法父母共有四人,差不多可以看作是收养的孩子,伦理关系实在太复杂了。为了减少这种复杂和难以对付的伦理难题,卫生部颁布的关于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新规定中禁止了胚胎的捐供。

据了解,男性中有70%左右的人愿意捐助孕子,主要的人群集中在大专院校的学生,而在女性中只有16%的人愿意为她人捐助孕子,最顾虑的问题就是对那个不知道是否存在的孩子可能心怀眷念,担心他(她)们没有出生在一个良好的家庭里而不能幸福成长,其次还有担心保密不严、身体受苦和回报不够等问题。
如果是为自己的同胞姐妹助孕,自愿人数的比率可达到70%左右。而大多数男性的捐供者则不想知道自己助孕出生的后代,也不愿意关注其以后的成长情况。我想这可能是试管差异的缘故吧。

专家总结无论关于“权利”的问题孰对孰错,目前在我国关于配子捐供的法规还是强调双盲的原则。2003年卫生部出台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明确指出“除司法机关出具公函或相关当事人具有充分理由同意查阅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谢绝查阅供受精者双方的档案;确因工作需要及其他特殊原因非得查阅档案时,则必须经授精机构负责人批准,并隐去供受者双方的社会身份资料”。

可见有关的制度和法规是严谨的,但是又是人道和通融的,对确因需要的情况,捐供的后代仍然有机会获知自己的生父或生母。不过,我还是为这些孩子们祈祷,千万不要发生不幸的事情,最好永远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像所有的孩子们一样健康而快乐地成长,他们有权利享受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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